海关总署23日发布《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》,从“抓改革、减负担、促升级、优环境”四方面制定20条措施,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要求。
今年以来外贸形势复杂严峻,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司长张骥近日表示,当前外贸形势复杂严峻,要实现外贸全年增长7.5%左右的目标,任务十分艰巨。
为促进外贸发展,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《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提出优化外贸结构、改善外贸环境、强化政策保障、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等政策措施。
海关总署“若干措施”的内容主要分四部分。
第一部分为“抓改革”;将通过在上海自贸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设计、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、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、提高海关查验效能、全面推进关检合作“一次申报、一次查验、一次放行”、推进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建设等6项举措,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。
据介绍,在上海自贸区层面,海关已于4月对外发布14项规范、透明、普惠的制度安排。海关总署计划于今年8月开始,对试点进行阶段总结,分层面推广实施各项制度安排和改革措施,释放改革红利,让更多企业受益。
在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方面,京津冀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将于7月1日起首先在京津“双城”海关实施,随后在京津冀三地海关实施,再扩大到长三角和珠三角等经济联系紧密地区。
第二部分为“减负担”;包括积极支持扩大进口、稳定出口、优化税收征管,推进自贸区战略、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、配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等4项措施,切实降低外贸企业经营成本。
第三部分为“促升级”;包括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、创新保税监管模式、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优化等3项措施,通过监管模式的创新,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。
第四部分为“优环境”;包括今年将继续取消和下放5项行政审批事项、支持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平台发展、完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、规范进出口秩序、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引导鼓励企业自主创新、加强统计分析和统计服务、深化海关国际合作支持企业“走出去”等7项措施,为外贸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进出口环境,提升企业竞争力。
摘自人民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