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以国函[2015]13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镇江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。根据国务院批复文件要求,此次获批保税区规划面积和四至范围与原出口加工区一致,封关验收后,不再保留原出口加工区。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、外汇政策按照《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》([2005]54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据了解,2014年7月,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镇江出口加工区原址升级综保区的请示,9月,海关总署正式启动审批程序,2015年1月国家十部委会签文呈报国务院。
综合保税区是国内开放层次更高、优惠政策更多、功能更齐全、通关更便捷的“特区”。镇江综保区获批后,将培育打造四大中心,即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、出口产品加工贸易中心、保税仓储物流集散中心、研发检测维修服务中心。同时,试行关检合作“三个一”通关模式(一次申报、一次查验、一次放行)和“三互”机制(信息互换、监管互认、执法互助),提升通关效率。逐步复制上海自贸区改革经验和创新制度,着力构建转型发展的升级版、开放合作的先导区、港产城融合发展的核心区。
转自:新浪财经网